新时代文明实践|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
—记盛江幼儿园学习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活动报道
俗话说“没有规矩、不成方圆”,规矩就是规则,规则就是规矩。考场上有考场规则,运动场上有运动规则,斑马线上也有交通规则。不以规则,不能成方圆。那么在我们幼教行业也有规则—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,以此来约束我们所有的幼教人。我园就于3月5日中午组织了所有一线教师学习了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,进一步深度了解幼教行规。
办公室主任汪老师分别从:总则、保育教育、教育机构、保育所有人员、保障监督、法律等几部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。学习结束还组织了老师们进行了学习反思,每个年级组由一名老师代表发言,小班组梁老师说:作为刚入职的新教师,我们更应该严格遵守教育条例,在幼儿园各项教育的安排中,既要符合学前幼儿学习发展的特点和需求,又要与家庭和社区紧密合作,让幼儿有充足的时间和场地、开展各项活动,同时又要加强幼儿的安全工作,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。
中班组王老师作为代表发言,她说通过学习条例后她认为幼儿对学习的兴趣不是生来就有的,作为老师我们要有意识的发展幼儿各方面的兴趣,要使幼儿广泛接触社会,接触大自然,培养多方面的兴趣,要注意使幼儿的游戏活动与高层次需要联系起来,与幼儿远大的理想结合起来,这样会增加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,进而形成稳定持久的兴趣。
大班组黄老师说:条例中让她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“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子读写训练、数字书写运算训练、外语认读拼写训练”,她说:“3至6岁的幼儿是感官、形象视觉、音乐才能、语言、想象力以及道德培养的关键期,因此幼儿园的责任旨在培养幼儿各方面的能力,激发幼儿对事物的兴趣以及探索欲望。这些内容也是为了让幼儿更好的融入社会,适应社会,学会在人生环节中进行转化。如果只是一味的让孩子学习小学中的内容,以各种作业书面的形式呈现,长此以往就会将孩子的兴趣磨灭,让孩子产生厌学的心里。”
最后办公室主任汪老师进行了总结:作为教育体系中一名光荣的幼儿教师,我们应该遵守了解这些规定,在今后工作中不触犯这些规定,尽全力保障《条例》的实施。
经过这次对于《条例》的学习,使教师们进一步反思了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以及今后工作的重点,以《条例》为原则,融入自身对于教学方面的思考,不断提高教育水平,使得孩子们在我们的教育下能够快乐、自由地学习知识,健康成长。